楼体亮化工程也就是常说的建筑物立面照明,用灯光描述建筑物的几何美、层次感、立体感,对建筑物的形象进行再塑造,展现建筑物在黑夜中的形象美。
1.变化与统一的和谐共处
楼体亮化既要凸显张扬的个性,又要与周边的环境和谐统一。
所谓变化就是单体建筑工程楼体亮化的灯光配置,都要具有自己的特性,不能雷同。在时间和空间上,它们应该是变化的,照明技法、亮度、色彩的变化,使立面照明显得生动活泼,充满活力。
所谓统一就是强调楼体亮化的整体美,要按照城市亮化工程的整体规划要求,有序地进行区域或单项照明工程。
2.艺术性
建筑物的美学法则就是用点、线、面的几何形体及其色彩组合规律的表述。楼体亮化一定要特点明显、重点突出并且有丰富文化内涵。
楼体亮化一是:个性突出,有明显的地域性和时代特色;二是要突出重点,了解建筑师的构思与意图,在立面照明灯光设计中,要进一步阐述和深化建筑物的特征和文化内涵。
3.慎用彩色光
彩光具有强烈的情感表达,要根据建筑物的建筑特征及用途,结合外装饰材料光学性能,选用灯光色彩。一个建筑物的楼体亮化灯光色彩不宜过多,若立面色差过大,易造成色彩失衡,损害立体感和建筑物形象。
光源颜色要协调一致,同种同色光源采用同一厂家产品。如建筑物与道路紧靠,避免使用与道路照明同样或类似的光源,以免没有层次感。
4.照明灯具的美观与隐蔽性
安置在人行道上的灯杆、灯具,要有雅致的造型,它们在白天和夜晚都可以成为街道上的一个小的景观。
安置在地面、建筑物层面或其他构筑物顶面的灯具,要有一定的隐蔽性,不影响行人的观瞻,不影响建筑物及构筑物的白天景观。
5.安全以及绿色
立面照明的灯具、灯杆,大都安放在地面或路面,行人容易碰触,安全性是首要的。在设计中要有漏电保护措施,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。线路、灯具、灯杆的电气性能、机械强度等要达到设计规范标准。
城市建筑物楼体亮化设计,要在标准、规范和政策的指导原则下进行,不采用或少采用大功率投光灯等。定时控制立面照明开灯的时间,如LED灯、冷阴极灯、高压钠灯、金属卤化物灯等,控制立面照明亮度和溢散光,控制眩光,减少光污染。